大成报记者刘凤莹/苗栗报道
苗栗县政府税务局表示,公告地价每3年调整一次,继102年办理重新规定地价后,地政机关已完成105年重新规定地价作业,该局因此核算105年地价税累进起点地价为118万3,000元,较102年97万2,000元略为增加。
有关3年一次重新规定地价作业,地政机关系参考过去3年土地市价变动,并综合考量社会经济状况、影响区域地价等因素办理评定,本县105年公告地价平均调幅29.29%,而今(105)年底11月开征之地价税,将适用新的申报地价发单课征。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本县部分土地的公告地价调整后,民众持有的土地笔数或面积就算没有任何变动,地价税也可能因为公告地价及“累进起点地价”变动而有所增减。民众持有的土地若有符合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税率或其他减免税地等,请记得于10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准后当(105)年度即可适用,减轻地价税负。
联络人及电话:土地税科黄瑜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