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下停车场,有人说称被小车撞伤,小车司机说挨对方打了,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4月12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用现场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还原了真相。
4月8日10时许,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孔目江附近住宅地下停车场,有人因车子被锁引发纠纷。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一名男子躺坐在一辆小车前,这名男子称被驾车的人撞伤。据了解,这名男子姓杨,驾车人姓傅,傅某称是杨某自行倒在车前的,并打了自己。
民警让杨某先到医院检查,将傅某与另一在场当事人高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将现场的监控及傅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视频拷贝出来作为佐证。民警通过大量工作,澄清了杨某打人的事实,至于小车是否撞伤杨某,还得看医院的诊断。
在事实面前,傅某不得不承认杨某等人并未打自己,但确实不清楚是否撞伤了杨某,希望能与对方协商解决。好在杨某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
民警经过耐心调解工作,傅某就之前说杨某打自己一事,向杨某赔礼道歉,并另外赔偿杨某的相关医疗检查费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龚浩、邬国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