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议Y谢希诚贿选 二审判当选无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3 15:42:59  评论(/)

新竹市议Y谢希诚当选无效案件,经新竹地院一审判决有罪,谢上诉高等法院,今天再判谢败诉。

据表示,谢希诚在竞选期间,因同居人韩姓女子与桩脚涉嫌以每票100元金额买票,估计超过100票,高于与其他当选人得票数的差距,韩女后来坦承买票,但否认谢希诚本人知情,法官认为两人关系密切,韩又是竞选总干事,谢不知情违背常理,因此判决当选无效。

谢希诚获悉高院判决结果,下午发出声明,以下是声明全文:

谢希诚声明稿:针对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104年度选上字第15号当选无效事件之判决,本人表示十分遗憾,但仍一本清白从政的初衷,将坚守岗位继续为民服务的志业。

本人也强调,对于在新竹市第九届市议Y选举第一选区,曾经投票支持本人的3730位选民,深感抱歉,但本人会更加倍努力,绝不让近20年从政以来,一路相挺的各位好朋友们灰心,因为,新竹市最需要的是有未来*的城市发展原动力,请大家继续给本人承担这个使命的机会,谢谢!

tags:贿选   当选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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