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公屋居民无向房屋署申报拥有房产判罚款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3 19:42:02  评论(/)

五名公屋居民无向房屋署申报拥有房产,被控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或忽略提供资料,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罚款一万六千元至三万元不等。其中三名公屋居民在填写入息申报表时,无申报拥有三个物业的业权及其相关收入,违反《房屋条例》,各被罚款一万六千元。

另外两名公屋居民,在资产申报表上故意隐瞒联名拥有一个物业的业权,被控作出虚假陈述,各被罚款三万元。

tags:罚款   申报   居民   拥有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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