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犯下台北捷运随机杀人案,一、二审均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开庭生死辩论后,全案定下周五宣判。郑捷的辩护律师黄致豪今天投书公视新闻议题中心,首次对外发表本案辩论终结后他的意见。
郑捷在生死辩论庭上“矫正署应改名惩罚署”的发言引起外界注意,黄致豪今天公布郑捷发言的全文。他并指出,郑捷在法庭上的意见,事前没有经过律师以任何方式加以审阅、授意、教导、代撰,或是协助修订任何字句。郑捷的发言内容,律师没有参与。
最高法院创下首例提讯被告出庭,黄致豪也写下他的意见,他说,希望这不是媒体舆论唯一关切的重点。身为刑事辩护律师,他梦想或许媒体愿意多探究一点“正当法律程序”以及“生命权”的概念,也试着促成公民社会就这类议题的深入思考与对话。
此外,针对被害人家属没有出庭、最高法院言词辩论的诉讼程序等事项,黄致豪也提出看法,全文刊登于公视新闻议题中心,网址如下:
http://pnn.pts.org.tw/main/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