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慈条款今上路! “无药医”癌患可自费做免疫疗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4 17:51:24  评论(/)

恩慈条款今上路!“无药医”癌患可自费做免疫疗法。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道

卫福部日前通过《人体试验管理办法》增订条文,准许医疗机构针对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且国内无具疗效药品、医材或技术的病人,在主管机关的许可下行免疫细胞疗法。日前更公告拟定附属计划,让在既定人体实验计划之外的患者,也可申请申请加入。新制今日公告上路,预计可造福更多癌患。

医事司科长张禹斌表示,申请免疫细胞疗法的病患,需符合“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且“国内尚无替代疗法”两大条件。教学医院的医生在完成第一阶段人体实验,经卫福评估安全无虞后,才可另订“附属计划”收治额外病患,但收治人数不得大于原订人数,否则将可依违反《医疗法》第79-1条,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

《人体试验管理办法》是允许医疗机构将未完成的产品用在患者身上,并向受试者收取必要的研发成本费用的人体实验,因让为许多无药可医的患者带来曙光,又被外界称作“恩慈条款”。

由于许多癌患并不完全符合人体实验收案对象的资格,在病程上又有急迫*,过去有民众因为受限于法律,只能飞到日本做治疗,劳心又伤财。张禹斌说,新增条文通过后,符合上述两大条件的癌患,将不用千里奔波,即可在台湾申请加入人体实验,就地治疗。

tags:免疫   疗法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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