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认为,被告人丁军豹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罪;同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一把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丁军豹已于日前伏法。
听女邻居聊*爱话题将其*杀

吴某某大声呼救,丁军豹捂住其口鼻、扼其颈部,并持红砖砸其头部数下,同时持剪刀对被害人的头部、胸部等部位进行捅刺致其死亡,后将尸体拖弃于南院墙根处。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丁军豹家里走访调查时,发现丁军豹非法持有单管猎枪一支,经鉴定属于枪支。
滁州中院认为,被告人丁军豹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罪;同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一把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丁军豹已于日前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