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执行进街镇 化解邻里纠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0:00:00  评论(/)

近日,江北法院执行干警走进华新街野水沟社区化解了一起邻里闹了2年的纠纷,得到了在场业主与群众的支持与好评。

3年前,江北某实验小学因在教学楼顶层改造恒温游泳池,给北苑楼小区的部分业主造成了噪音、采光等方面持续*影响,小区业委会因此成立维权小组。经过双方反复磋商达成了协议:实验小学赔偿业委会5万元活动经费,先付4万元,余款1万元工程结束后再付。经过一审7次开庭后,江北法院判决陈某某交付4万元活动费及相关资料。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执行人陈某某等维权小组成员认为在维权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资料费、交通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合计已经超万元,应在活动费里扣除。

判决虽然已经生效,但若只是僵化执行,不仅不能解决业委会与受损业主之间的根本问题,而且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钱返还之后,必然存在分配的问题,业主间的矛盾始终得不到平息,甚至可能产生新一轮的诉讼。所以执行的症结点在于活动费的分配问题。因此,执行法官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供大家探讨,最终双方就活动费的返还与分配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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