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房产都有一个产权问题和一个土地使用权问题,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因土地*质的不同而不同,产权一般为70年,而土地使用权有的则仅仅只有20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房产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但该如何续期呢?各方理解均有不同,温州,一部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这多达600多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当地土管部门给出的说法是:需要花钱续期,并且,续费价格相当于房价的1/3至一半。
14日上午,记者来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历史原因造成20年期限
去年开始陆续到期
记者(下简称记):近期市区部分市民发现持有的土地证面临土地年限20年到期,经初步排查,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这个问题是怎么产生的?
张少清(下简称张):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国家土地政策讲起。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
《条例》发布后,温州市区开始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时,将划拨*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