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区公所戴姓前社政课长、蓝姓雇员3年前涉侵占“关怀救济金”30万元,年底被会计室主任发现款项短缺。基隆调查站介入调查,依贪污罪移送法办,检方昨起诉。
起诉书指出,区公所每年年初暂支30万元,让戴男放入保险箱内保管,方便及时发放,若发完则由蓝女检附单据,向区公所、市府核销,再拨款补足,每年底全数缴回结清。
62岁戴男、52岁蓝女3年前12月底未依照规定缴回30万元,被会计室主任发现金额出错,向区长反映,事后召开会议讨论,仍然未获澄清,再请中山区公所会计主任协助清帐,确定帐目出错。
戴男隔年1月初,从自己的土地银行帐户提出30万元缴回公所。经民众检举,市调站介入调查,认为戴、蓝二人涉侵占公有财物;赵姓区长、郭姓秘书涉包庇下属,依贪污罪嫌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
戴男侦讯时否认犯行,供称救济金皆由蓝女保管、发放,蓝女也否认犯罪,辩称不知道款项为何短少30万元。检方调阅关怀救济金收支表等迹证,认定二人侵占公有财物,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另检方认为,赵、郭二人案发后,立即召开会议调查,请第三人审阅帐册,难认有包庇之嫌,予以不起诉。据了解,戴男工作认真,对待下属和善,事发后办退休;蓝女为临时约聘雇人员,因“以工代赈”资格到期离职。
现任区长李吉清指出,戴、蓝二人当时未交代30万元流向,问题出在课长交付救济金给蓝女时,未确实签收,现今已要求同仁落实签收制度,另会计也不定期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