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小三送车求原谅 反悔赖不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8 07:39:18  评论(/)

吕姓女子与已婚的投资公司陈姓负责人交往,两人龃龉时遭陈殴打,陈请求原谅,两人签下送吕女轿车的协议书;陈事后反悔,以与“小三”交往不道德,主张协议无效,但士林地院仍判陈须送车给吕女。

另外,去年吕女与母亲争抢八岁的女儿,吕母怒甩她一巴掌,也被控伤害罪;士林地院认为吕女应知感恩,判吕母免刑。

吕女育有一女,前年结婚,她说,三年多前她与一家投资公司陈姓负责人交往,对方自称“离婚单身”,她被蒙在鼓里;2012年七月,陈开车载她,两人冲突。她想告对方伤害,但陈苦苦哀求,允诺将公司刚购置的轿车无偿过户给她,她才没提告。协议书列上三点协议,包括陈不得再恐吓伤害女方,并承诺轿车由吕女使用、一年内过户;但陈食言,吕女提所有权移转登记诉讼。

陈说,吕女只是小三,两人外遇并不正当,契约应无效。吕女则说,签约的本意是希望与陈维持朋友关系,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陈竟因她想切断纠葛而不履约。士院民事庭认为陈担心殴打吕女会被告,同意签立协议书,判协议有效。

去年三月,吕女带着律师,向母亲要回长期由母亲照顾的幼女,吕母不舍,母女口角。吕女对母亲“比中指”,母亲气坏了,掴她一巴掌,怒斥“成年了?我打人你就来告我嘛!”吕女到荣总验伤,真的告妈妈。

士院审理,确认吕母的确掴女儿左脸,证人说“脸像打蚊子那样的红”。法官调查发现吕母无私养育孙女,还买房子送女儿,吕女不知感恩,还对母亲“比中指”,为避免耗费国家资源、违反国民法感情,判吕母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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