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开太慢 台东妇女遭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8 08:42:58  评论(/)

家住台东余姓女子开车到台北,行驶高速公路内车道,车速82公里低于速限时速100公里,遭开罚新台币3000元。她很纳闷与不解,为何开慢车会被罚?

余姓妇女去年8月17日开车去台北,晚上8时许在国道1号146公里处时,被国道警察拦下,并且被开一张“车速太慢的罚单”,罚款新台币3000元,记点1次。

余妇很纳闷,“为何慢慢开车会被罚”?警察向她表示,依交通处罚条例,高速公路内车道为“超车道”仅能供“超车”;如果没有超车,车速必须时速100公里以上,因余妇当时车速仅有时速82公里,因此开罚。

余妇向警方表示,她会开内车道是因为右方有车辆无法变换车道,再者,慢速是为了和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过警方还是依法开单。

余姓妇女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驳回上诉,余妇无奈表示,她在台东从未听说开慢车会被罚,在台东车速82公里已经很快了,没想到在高速公路竟然是“龟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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