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土地证续期需缴数十万元 系误读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8 10:20:29  评论(/)

刚买了房子,却发现土地证已过期;想续期,又被告知需要缴纳数十万元出让金,这笔费用占总房价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近段时间,温州频频有市民遭遇这样难题。

对此,昨日,温州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土地证续期需缴数十万元”系误读,“我们始终都没有这个说法,因为政策还没出。”

缴土地出让金遇不同计算方法

据媒体报道,温州一位市民三年前购买了一套75平米二手房,近日发现土地证过期了,这套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土地管理部门回复她,如果想续期,需要按照现在基准地价乘以用地面积,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测算后她得知,需缴纳近20万元出让金,约为房价三分之一。

同样也在温州,市民王先生刚买一套50多平米二手房也因为土地使用权过期,无法完成最终交易。“房产证更名已经完成了,但是土地证过期了,我全额交60万元购房款,全部冻结在银行;原来房主只收到10万元订金,房子现在却不属于他了,想拿到剩下房款,就要把土地出让金补齐。”

王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另一个计算方法,“我们找到一家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评估,将这套房楼面评估价与房产证上建筑面积相乘,得出土地出让金是30多万元,相当于总房价一半。”16日,当他们进一步向土地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咨询时,之前计算方法却又被推翻了。

同样问题,为何计算方法不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土地出让金应如何计算?一系列问题在网上引发热议。

“之前媒体报道,有一些内容存在偏差,关于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当于房价三分之一,或者是一半房价,我们始终都没有这个说法,因为政策还没出。”昨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被大家普遍诟病几十万元土地出让金,只是媒体和市民个人按照所认为地价、面积等因素算出来钱,以此与交易房价对比,是不准确。

“我们工作人员一些说法,只是一种讨论*看法,并不是结论。因为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处理过一起类似土地续期事件,所以我们无法证实到底该怎么计算,也没有确切政策可循。”张少清说。

不过,他证实,近几年温州有一批住宅土地证将要到期,其总数可能比媒体报道600户还要多。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准予续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此外,《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张少清介绍,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温州市国土部门表示,对目前出现情况,已着手研究相关方案,近期将报上级研究决定。

涉事房屋土地使用权为何仅20年?

新京报记者从温州国土局拟定一份声明中了解到,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后,温州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手续时,将划拨*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

在该政策实行初期,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居住用地在不超过最高年限前提下,温州市区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方式给予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额。

声明称,这种做法是基于当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刚刚起步,且考虑到市民经济承受能力而施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也符合当时社情民意。也正是由此出现了一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年情况,有其特殊*。

土地使用权从何时开始计算?

“很多人认为,我们买是房子,不是土地,所以对于交纳土地税不认可。”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大家需要厘清中国土地制度前提,“土地国有,每年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

北京市朝阳区律协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张志同律师也表示,很多人在购房时存在认识误区,只注意到房产证上写明房屋产权70年,而忽略了土地使用权期限。“虽然期限都被设定在70年,但是房屋为所有权,是永久,只要还没有毁坏,就归产权人所有;而土地只是使用权,期限到了之后,就必须要续期。”

尽管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均为70年,但从开发商拿地到房屋出售给个人办理产权证,中间可能会有一定时间差,这就导致一种房、地年限脱节情况出现,即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屋所有权年限还没到。

那么房屋产权年限从何时开始计算?张志同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或个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期,才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取得开始时间。

有专家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政府不能无偿、强制收回这块土地。但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其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这种情况下,业主在进行房产转让、抵押等方面权利会受限,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张志同也表示,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没有及时续期,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没有强制措施,居民依然可以居住,但若接下来想要进行房产转让,会比较麻烦。

■ 专家观点

“续期不应按目前地价作收费标准”

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事件,在国内并非首例。据媒体报道,青岛阿里山小区土地使用权续期,在业主交纳出让金时,以区域过去1年平均地价为计算基准,折算到建筑面积大约是60%;深圳罗湖国际商业大厦业主在续期时,政府按照公告基准地价35%要求其补缴。

tags:土地证   续期   误读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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