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遇周日 劳工可补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8 12:33:07  评论(/)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18日电)今年51劳动节遇到星期日,劳动部今天表示劳工当天如果上班,雇主必须给加班费,如果当天休假,雇主也必须补一天假给劳工,否则就是违反劳基法。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指出,依照劳基法,如果国定假日碰到工作日当天就必须放假,如果遇到假日则是需要补假。

但如果劳工当天必需要轮班,不能放假,雇主就必须和劳工协调,是给一天的加班费或是补休假,而补休假的时间则是由劳资双方协调即可。

黄维琛举例,像今年的5月1日遇到星期天,劳工如果当天放假,还可以额外跟雇主要求一天补休假。如果劳工是轮班的,则是可以要求当天放假,或是选择要雇主给加班费或补休。

相关规定只要适用劳基法的员工都适用,如果雇主不愿意给补休或加班费,依法可处新台币2万到30万元罚款。

黄维琛表示,劳工如果遇到雇主不愿意补假或给加班费,可以向劳动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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