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高雄市一名黄姓保全员在执勤时心脏病发猝死,黄男的父母认为儿子过世是因为所任职的齐家保全公司排班不当,导致黄男过度劳累发病身亡。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齐家保全司确实排班不当,导致黄男工作负荷过重,引发心脏*猝死,判决齐家保全应赔偿黄男双亲丧葬、扶养费及慰抚金等共181万元,可上诉。
齐家保全始终否认有排班疏失,称与黄男签订劳动契约,已明文约定他担任夜班保全,公司并未强迫他,且黄男也不曾向公司、主管或同事提及有何身体不适或想换日班工作。然而法官调阅黄男生前值班签到纪录表,发现他连续长达5个月,每月工时均达300小时,换算下来,其延长工时就高达每月60小时,已违背劳委会与高市府等单位订定的保全人员约定书审查原则中,有关驻卫保全员全月总工时不得超过288小时、1个月延长工时不得超过48小时的规定。
法官因此认定保全公司排班不当与黄过劳死有因果关系,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黄男本身有心脏病,应该负5成责任,判决保全公司应赔偿其双亲181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