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内容上网查的到 调查官不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8 17:42:38  评论(/)

调查局前澎湖县站调查官郑咏钰,被控利用调查局“法眼系统”滥查4笔个资泄给讨债集团,遭调查局政风室移送法办,台北地检署侦办期间,郑男否认犯罪,检方认为,郑男虽向政风室自白,但过程没有录音录影,不符自白要件,且郑男查询的内容有部分属于工商登记资料,一般民众上网也查的到,不构成妨害秘密罪,今天对郑男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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