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兹:政府秘密取得电邮需受规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9 11:35:47  评论(/)

微软创办人比尔.盖兹今天表示,在数位隐私权争辩中,没人是选边站的“绝对论者”,但他支持微软打官司,以便能在联邦当局索取客户资料时告知客户。

盖兹在华盛顿路透社“新闻人物”活动时表示:“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秘密取得1家公司电子邮件的相关资讯。”

“但微软在这起官司所秉持的立场,是这种情况应该是情非得已,而不是理所当然的自动加诸禁言命令。”

微软上周向公司总部所在地西雅图的联邦法院,指控政府违反美国宪法,禁止微软通知数千名客户,政府要求提供他们的电子邮件和其他文件,有时甚至是无限期。

微软的对手苹果,就去年12月加州圣伯纳地诺枪击案凶嫌iPhone手机解锁与否,和美国政府杠上。

盖兹指出,执法部门和隐私权倡议团体间更多的合作,将有助决定哪种立法架构,可以在政府如何取得隐私资料管道...达到完美的平衡。

60岁的盖兹说:“我不认为有任何的绝对论者,认为政府有权或无权取得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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