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刑警薛贞国,前年在信义区夜店外被围殴致死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六十六名被告,其中十五人裁定“共同杀人”罪成,被判监十年半至十三年;六名被告“伤害致死”罪名成立,判囚七年半至九年半。其余四十五名被告,判处较轻的刑期。四十六名被告,要向死伤者家属合共赔偿约三千六百万元新台币,大部分是分期付款。到庭旁听的薛贞国太太,无评论刑期是否合理,只是说无论判刑如何,都无法换回丈夫的*命。控方代表律师就指,会就部分被告的刑期提出上诉。
案发在一四年九月十三日凌晨,大批人在一间夜店外冲突打斗,休班的刑警薛贞国及另一名同僚接报到场,调停不成功,更被人围殴,薛贞国当场被打死,另一名警员头部受伤,被夜店保安及时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