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Y黄毓民前年在立法会,涉嫌向行政长官梁振英投掷玻璃杯案件,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以证人身份出庭的梁振英,开始作供,他表示,事发当日自己在立法会会议厅的讲台上,见到有议Y向他掟纸张和示威纸牌,其后听到身后有玻璃碎裂声,感觉非常接近自己及撞击力度大,定神后意识到自己无受伤,但感到有点震惊,其后他捡起一块较大的玻璃碎片,回到礼宾府后,交给警方保护要人组人员。
无律师代表的黄毓民,亲自盘问梁振英,质疑梁振英的口供未有提及有议Y叫口号。梁振英说,案件*质是袭击,议Y有否叫口号与袭击情况无关。黄毓民开始盘问时,问梁振英是否应该称呼他为“梁特首”,梁振英就话交由法庭裁定。裁判官指,称呼梁振英为“证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