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Y黄毓民前年在立法会,涉嫌向行政长官梁振英投掷玻璃杯案件,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以证人身份出庭的梁振英,开始作供,他表示,事发当日自己在立法会会议厅的讲台上,见到有议Y向他掟纸张和示威纸牌,其后听到身后有玻璃碎裂声,感觉非常接近自己及撞击力度大,定神后意识到自己无受伤,但感到有点震惊,其后他捡起一块较大的玻璃碎片,回到礼宾府后,交给警方保护要人组人员。
无律师代表的黄毓民,亲自盘问梁振英,质疑梁振英在事件后会议暂停期间,未有离开立法会,显示梁振英不如声称般震惊,又质疑他作的口供,是警方准备好给他签名。梁振英表示他当时虽震惊,但留在会议厅内希望尽快复会,又多次强调口供准确表达他对事件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