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被指粗暴执法按倒摩托女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0 09:19:49  评论(/)

今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4月18日晚,网上热传“济南交警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严查无牌无证摩托车时殴打、拖拽一女*市民”消息。目前,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正深入调查落实,待情况查清楚后,将及时对事件整个过程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布。”昨日晚,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还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

4月18日下午3时许,济南交警天桥区大队三中队民警、辅警共计四人,在长途汽车站路口依法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点35分,王某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沿北园大街由西向东驶来,未戴头盔,被拦停后,要求王某某将车熄火,王某某情绪激动,随后发生了视频中情况。目前大队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正深入调查落实,待情况查清楚后,将及时对事件整个过程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2015年03月20日,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太平庄西侧的济南交警大队专用停车场内,停放近万辆事故车辆和暂扣车辆。

2015年03月20日,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太平庄西侧的济南交警大队专用停车场内,停放近万辆事故车辆和暂扣车辆,其中有2000平方米的停车区域内,停放着一排布满灰尘的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车,一辆挨着一辆紧紧挤在一起,不少摩托车车身锈损,长时间无人移动,周边长满野草,摩托车的数量在3000辆左右,有价值数万元的公路跑车,也有1000多元的踏板车。

这些摩托车都是因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或因事故被查扣的,停放时间都在半年以上,有的甚至放了一年多将近两年,一直没人来认领,大部分车辆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黑车”。按照现行政策,事故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在事故处理结束之后,交警部门会给车主发放“放车”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后无人认领,交警部门会对车辆进行登记并在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公示三月后依然无人认领,交警就有权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tags:济南   粗暴   交警   执法   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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