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因“职务需要”夜店查看 北院:薛贞国属因公殉职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0 11:36:14  评论(/)

薛贞国家属至法院听判决。

社会中心/综合报道

台北夜店杀警案昨天一审宣判,主嫌曾威豪、刘芯彤、萧叡鸿等人,被判7年到12年8个月不等刑期,其余共犯有的获得缓刑,赔偿金总额达3600多万,另外判决书也写道,刑警薛贞国当天虽是休假,但是依照“依职务上所需,到现场查看”,因此认定为“因公殉职”,这将有助家属申请相关抚恤金。

▼被视为该案关键人物的曾威豪、刘芯彤。

杀警案昨天一审宣判, 据台北地院判决,曾威豪、刘芯彤,萧叡鸿、万少丞、易宝宏等人被认定伤害致死罪,判刑7年半到9年半;许淳凯、周誉腾、郭士均、苟桓铭、洪翊、周柏谚、廖嘉俊等人被认定杀人罪,判刑10至13年不等,另外,虽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但判决书写道,“当天休假的薛贞国是因公殉职。”

判决书上提到,“案发地是薛贞国的管辖区域,当天他是依照职务上需要,到现场查看,属于因公殉职。”对此,家属委任律师周武荣表示,“这已经还给薛一个公道,将会有助于未来协助家属,从优申请相关的抚恤金。”但该案被告66人,仅有48人达成和解,“有些被告甚至毫无悔意,刑期让家属难以接受,因此会再提上诉。”

▼监视器拍下当时薛遭围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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