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瓶装旧醋 工研醋代工厂缓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0 14:33:26  评论(/)

知名制醋“大安工研”旗下代工厂大醇食品被控回收乌醋等过期品,混入原料重制贩卖。士林地检署今天依欺诈取财罪,处分大醇负责人许金春等人缓起诉。

大醇食品以制造白醋、乌醋及味噌等产品为业。士林地检署去年获报指出,大醇食品将通路商退回的不良品,包括含过期品、即期品、外观脏污品等回收后,混入原料重制卖给民众,检方分案侦办。

检调查出,大醇食品为节省成本,竟在制造过程中,分别将通路商退回的醋类产品、味噌产品与其他半成品混合加热后重新装填,再以新品出货,导致经销商或消费者误以为是全新品,借此获取不法利益。

许金春到案后坦承,因认为回收产品没坏,为节省成本才铤而走险。士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无法证明这些产品危害人体,仅能依商标标示不实、欺诈取财罪处分。该厂在被举报后,已把回收的产品销毁,展现悔意。

检察官依欺诈取财罪处分许金春等7人缓起诉,其中许女缴纳700万元给国库,其余被告则须缴交50万元到5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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