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女子指控3年前出资替儿子买房,却被赶出家门,又被儿媳强掐脖子,领劳保退休金作为孙子保险费,依欺诈、窃盗、背信、侵占等罪嫌向法院控告儿媳2人。她事后心软撤告,另恐吓、遗弃部分,罪证不足,检方予以2人不起诉处分。
处分书指出,陈妇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卖玉兰花维生,她指控林姓儿子3年前涉以买房、家具为由,要求她出资129万多元,承诺把房屋登记在她名下。
陈妇说她当时不疑,决定出资购屋,未料儿子把房屋登记子女名字,她隔年被媳妇告知,“房子不是你的,你无权居住”,事后遭赶出家门,才知受骗。
她另向检方控诉,儿媳2人前年5月,涉出手强掐她脖子,要求提早申办劳保退休,待退休金拨款入帐户后,再带她到银行多次提领现金,共得54万7000元,全数作为孙子的人寿保险费。
陈妇依赖每月4700元残障补助和兜售玉兰花维生,她依欺诈、恐吓、窃盗、侵占、背信和遗弃罪嫌,向法院提告。
检方调查,陈妇撤回告诉,欺诈、窃盗、侵占和背信部分,不起诉处分;另恐吓、遗弃部分,陈妇坚称遭儿媳掐脖,但当下无他人在场,事后未报案,证据不足。因她体力尚健,可卖花谋生,和遗弃罪要件不符,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