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Y黄毓民,涉嫌向行政长官梁振英投掷玻璃杯案件,第二日审讯。由选择自辩的黄毓民,继续盘问出庭作证的梁振英,黄毓民多次质疑警员当时根本没有笔录口供,梁振英表示不同意,又表示当时不知道四名在场便装警员的姓名和职级,只知他们是警员,指自己当时是作为市民身份向警方报案和陈述案发情况。黄毓民不断质疑警员没有自我介绍是不合理,又指口供纸见证人一栏没有签名是异常,梁振英称不知道常规,强调口供内容正确和真实。
黄毓民要求梁振英披露,案发后至落口供期间接见过什么宾客。裁判官认为问题与案件没有关系,黄毓民要求梁振英避席再解释,表示需要知道梁振英曾与什么人见面,有否商讨案情;裁判官认为黄毓民只需问证人有没有与他人讨论案情便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