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台北轮船体采浮扬移除 航港局处理原则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1 18:52:21  评论(/)

德翔台北轮因失去动力于105年3月10日在新北市石门外海发生搁浅事件后,交通部航港局依人命救助优先,后续以避免灾害扩大依序持续办理抽除船内油料、移除船货、移除船体,务求降低船上油料外泄以及船货、船体移除时对当地造成2次污染风险。

德翔台北轮船体移除,航港局已于4月16日邀集环保署等相关单位及专家学者于北部航务中心召开“德翔台北轮船体移除计划”联合审查会议研商,原则请德翔公司朝船体移除之3种可能方式策略分析:第1优先方案为前、后段均采浮扬,第2优先方案为前段采浮扬、后段现地拆解,第3方案为前、后段均采现地拆解方式将船体残骇搬移至适当场所拆解。

根据前述船体移除原则,经与会相关单位及学者专家之共识,方案分析应以环境生态为优先考量,仍以浮扬方式为优先处理方式,若浮扬方式不可行,应有详细评估及佐证资料说明,所提计划经相关单位与学者专家联合审查,惟审查结果不同意现地拆解,仍应采浮扬方式办理。另要求无论采用何种船体移除方式,在移除大舱货柜前,应将大家所关注之第3货舱内残油、第8类危险品货柜及船体稳定与加强系固等问题一并纳入考量并提出说明,务求计划完整详细。目前德翔台北轮所属德翔海运公司刻依航港局会议决议办理计划修正中。未来航港局仍将依会议决议事项,要求德翔海运公司配合办理,务将环境污染机率降至最低,以维护当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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