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四户盼“返还土地”更二审再败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2 20:09:50  评论(/)

苗栗竹南大埔案发生至今6年,期间更因为苗栗县政府强拆张药房而引起舆论批评,大埔四户事后提起行政诉讼,22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二审判决,居民要求“返还土地”部分败诉,长期协助大埔四户的准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则以律师身份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苗栗县政府不是主要被告为由,认为不能要求苗栗县政府返还土地,是相当保守的判决,居民也表示将会上诉到底。

那在这个案子里面,苗栗县政府仅是一个参加人,不是被告,所以法院不能直接,对一个参加人做判决,就是把我们的诉讼驳回。

准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入阁前最后一次,以律师身份转述判决内容,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2日更二审判决,以苗栗县政府在诉讼中,只是“参加人”不是主要被告,无法要求苗栗县政府还地为由,因此判决居民败诉,对此大埔4户难掩遗憾。

大埔四户 彭秀春:“我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去到不想去了,但是法院那边,还是很保守,非常的保守的一个法院,我心里有底啦。”

大埔四户 黄福记:“乞丐赶庙公,这样对吗?我希望政府你赶快还我们,要照法律处理,来还我们生活。”

詹顺贵表示,这项判决相当保守,居民必须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来来回回的诉讼过程,等于是对居民的凌迟。

准环保署副署长 詹顺贵:“我们还要再上诉一次,那当然上诉到最高法院,等于最高法院,也要做第3次的审判,当他如果觉得说,我们的上诉有理由,发回来,等于中高行要作第4次的判决,那我说这样子上上下下,真的对我们来讲,就是一个程序上的凌迟。”

对此苗栗县政府以书面回应,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待法院判决书送达后,再与内政部研议相关事宜。

苗栗县工商发展处长 李政峰:“那我们就尊重法院的判决啊,那这部分我们处里面,也是尊重啦,因为我之前,我没有参与过(征收阶段),不便去表示这个意见,(了解),那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居民表示,即使张药房原址已经铺上柏油,画上交通号志,但并非不能返还,既然已经撤销违法征收土地,应该连同土地一并返还,但判决中却把两者切割,实在不能接受,因此大埔四户表示,他们将会上诉到底。

tags:大埔   败诉   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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