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会解散 按年资领回金额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3 18:00:17  评论(/)

彰化县彰化市茄苳社区长寿俱乐部传出倒会解散,百名入会超过20年的会员当初是为了存棺材本才入会,如今只能按年资领回每人不等金额。

位于彰化市知名的茄苳王公庙旁的茄苳社区长寿俱乐部老人会,最近发出通知给所有的会员,说明将停办补偿金发放;担任会计的林姓老翁说,会员人数不断减少,最多时会员曾有6、700人,不过现在只剩200多人。

林姓老翁指出,会员人数大缩水,没有办法再支付往生会员能领到的互助金,因此决定把近新台币300万元的公基金依照年资发还给会员,人人可领3000元到1万6000元不等。

林姓老翁说,老人会的运作透过会员集资,每人收取300元,不过由于现代人寿命越来越长,但会员数变少,身故互助金越领越少,会员结构也呈现倒金字塔型,最近又增加满15年年资会员,身故时可以多领一笔1万5000元的补助金,又聘请办事员,开销无法平衡。

彰化县政府社会处指出,他们正在调查,如果老人会资金运用有不法的情形,会移送检警调查,不过如果只是会员间基于情谊互助的纠纷,那就只能协助会员进行诉讼,也提醒民众,县内没有合法登记经营往生互助业务的老人会,民众要加入前应评估风险。

tags:领回   解散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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