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携子 无国籍新住民病倒街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4 08:35:31  评论(/)

越南籍新住民因病流落街头,社工一查才知妇女为取得我国籍,放弃越南国籍,但没想到我国籍还未取得就与丈夫离婚,她和孩子成为无国籍的人球。国民党新住民立委林丽蝉说,类似的个案不少,她将力促修改国籍法帮助新住民。

林丽蝉表示,国籍法可修改为先取得我国籍后,再于一定年限内放弃母国国籍,不要再发生“人球”事件。

林丽蝉昨邀南部六县市新住民团体座谈相关问题。善牧基金会代表说,曾遇到案例是越南妇女嫁到台湾,申请入我国国籍,先放弃越南国籍,可是等待取得我国籍的一年间,她因离婚,和孩子成为无国籍人球、无健保,九岁的孩子也无法接受国民教育。

善牧人员表示,这名妇女经济困窘,有次病倒街头,辗转被送到基金会。基金会为她募医药费,用“寄籍”方式安排孩子上学,这都不是长久之计。

台湾国际家庭互助协会执行长张育华说,新住民放弃母国国籍后要申请回复,很不容易,有些国家至少要五、六年。善牧基金会的个案,从2009年申请,直到2015年才获准,还是这位新住民的娘家在越南大力奔走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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