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窃被追后溺亡 群众见死不救行为令人愤怒[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5 10:56:08  评论(/)

恶有恶报,但是行窃并非恶行,如果男子行窃被追后溺亡,这个“惩罚”未免太重了。更令人争议的是,这个男子行窃被追,跳下河里溺水,当时近百人围观却无人施救。这些人为何如此冷血,竟然看着男子溺水都不施救呢?难道小偷的生命就不值钱吗?

据网友爆料称,4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在福集镇天立小区,有居民发现两小偷。然后,众居民抄起棍棒追赶,并大喊“逮小偷”。在群众合力追赶下,一小偷慌不择路,跳下了河里,引起近百人围观。然而,他在水中挣扎近十分钟却无人施救,最后不幸溺亡。

小偷的确有可恶可恨之处,但是,小偷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小偷在水中挣扎时,伸手救他一把,对施救者而言,也是一件人生功德。再说,即使小偷可恨,但罪不致死,为何见死不救呢?

有人可能反对对见死不救施以惩罚,但小编认为,现如今已经到了对见死不救施以惩罚的时候了。因为,见死不救的“冷漠”“冷血”越来越普遍,还有人甚至在有走投无路的维权者上演“跳楼秀”时故意刺激绷紧的神经,叫“跳楼”的“快跳”。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人道德严重滑坡了,而且已经突破了人类的底线——见死不救。

如果还不对“见死不救”纳入法律惩罚范围,不知道会“传染”多少人,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继续冷漠、冷血,更不知道有多少生命在冷血的围观中丧生。看,现在就因为群众见死不救,导致那名男子溺亡。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