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当然那只是某一些人的想法。近日,一名福建男子小时被打记仇,当时被打是一名同村比自己年长的陈某。多年后,30岁的他喝酒喝多了想起此事,说要回去报仇,这什么回事?
男子小时候被打30岁还记仇,能当爹了再回来报复,小时候的仇,现在才报,是他一直没有这个能力吗?还是有其他原因。多年后了还记得这件事,男子心胸是不是太陕了?男人大丈夫也太小心眼了吧!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今年2月18日晚上10时许,陈某甲酒后与年长其12岁的陈某丙在永泰县嵩口镇街上相遇,因陈某甲小时候曾被陈某丙甩过耳光,两人再发生争吵。当晚11时许,已经离开的陈某丙和三名朋友走到陈某甲家楼下,双方言语不和再次通过电话发生口角。
陈某甲打电话叫其堂弟陈某乙过来帮忙。陈某乙在路边随手捡了一根镀锌管赶到陈某甲家,后二人将陈某丙殴打致伤。永泰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鉴定,陈某丙的损伤属轻伤二级。3月11日,陈某甲、陈某乙共同赔偿了陈某丙55000元,均取得被害人陈某丙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