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辨法析理 协助执行人配合执行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2:00:00  评论(/)

“我把车钥匙交给你们,我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处理。”4月12日晚8点,经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释明法理,执行协助义务人张某某主动交出被执行车辆钥匙,配合法院扣押车辆。

该案源于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2015年10月26日法院判决李某某支付肖某某运费29426元及利息,在诉讼过程中肖某某申请保全了李某某的车辆,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某拒不履行,肖某某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4月12日16时,肖某某在永安镇中心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便电话告知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立刻启动了快速反应机制,16名快反成员迅速赶到执行现场。经查,车辆由被执行人的配偶张某某控制并使用。于是执行人员向张某某释明了法理,并告知其作为执行协助义务人,有义务将被执行人车辆的钥匙交给法院,否则将依法执行。起初,张某某态度蛮横,拒绝协助执行。执行人员围绕情理、法理耐心作张某某思想工作,最终张某某主动配合实现车辆成功扣押,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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