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罪孽,都有留情的一面吧!何况小事一桩,更没必要牵连到生命。近日,贵州省兴仁县的一名女子因扰乱银行秩序被拘当夜死亡的事件曝光,扰乱银行秩序要失去生命,这什么逻辑?那还有人敢去银行办理业务吗?那女子为什么会扰乱银行秩序呢?
每个人都有负面情绪,但要是女子因为扰乱银行秩序被拘而当夜死亡,这到底什么原因?目前,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女子今年47岁的程银苗是怀宁县三桥镇人,6年前和家人到贵州省兴仁县做手机销售生意。3年前在兴仁县一家银行办理了一笔3万元的存款业务。
据其儿子张龙杰介绍,当年母亲办理的是一年定期到期自动转存定期的业务,不久前,母亲去银行取钱发现银行未办理自动转存业务,也就是存款利息按一年定期、两年活期计算,认为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其母亲于是多次到银行讨说法。
今年3月25日,程银苗又独自去银行讨说法。下午5点左右,程银苗被兴仁东湖派出所警察带走,之后家人收到了一份“被行政拘留人家属通知书”,称程银苗因有扰乱单位秩序、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其行政拘留十八日。
然而,被拘首日晚上11点50分左右,程银苗的家人突然接到警方电话,说程银苗在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后经两次转院治疗,4月9日凌晨终因医治无效去世。
儿子张龙杰说,母亲47岁,平时身体不错,突然死亡让家属非常悲伤,为了解死因,家属于是向兴仁县公安局申请调取3月25日下午5点到晚上11点50分这段时间的全部影像资料。对于执法记录仪的影像,公安局以检察院介入,资料封存不给调取为由拒绝。
记者联系了贵州省兴仁县公安局,该局李局长告诉记者,此事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上级要求县公安局回避,等第三方调查结论出来后可知谁是谁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