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局再度就行政长官女儿梁颂昕,在机场遗留行李事件作回应,指根据《香港航空保安计划》及《香港国际机场保安计划》,“同行同检”的安排,只适用于第二次安检,即有怀疑而需要进行第二次安检时,行李物主必须在场。由于事件的行李通过第一次保安检查,毋须进行第二次安检,所以行李物主毋须在场。
机管局重申,一直以维持机场保安和航空安全为首要考虑,报告确认处理程序无违反机场保安程序及航空安全要求。
机管局再度就行政长官女儿梁颂昕,在机场遗留行李事件作回应,指根据《香港航空保安计划》及《香港国际机场保安计划》,“同行同检”的安排,只适用于第二次安检,即有怀疑而需要进行第二次安检时,行李物主必须在场。由于事件的行李通过第一次保安检查,毋须进行第二次安检,所以行李物主毋须在场。
机管局重申,一直以维持机场保安和航空安全为首要考虑,报告确认处理程序无违反机场保安程序及航空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