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和平电厂4.4亿 花莲县府胜诉定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7 20:13:42  评论(/)

花莲和平火力发电厂在民国98、99年超量使用烟煤,被花莲县政府裁罚新台币4.4亿多元不法利得;和平电厂提行政诉讼,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上诉无理由,花莲县政府胜诉定谳。

和平火力发电厂于98、99年连续两年超量使用生煤达25万多公吨,于99年10月经花莲县环境保护局查获,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及行政罚法,加重裁罚和平电厂4亿4192万多元不法利得。

和平电厂提行政诉讼辩称,是配合台电供电调度指令才超量用煤发电,事关公益,没有不当利得;且相关空气排放浓度及总量均未超出环评报告的承诺值,无违反相关环保法规排放标准,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花莲县政府今天表示,诉讼结果,最高行政法院已于105年4月21日判决和平火力发电厂上诉无理由,花莲县政府胜诉定谳。

花莲县长傅(山昆)萁表示,维护花莲好山好水好环境,八不政策虽然即将松绑,相关产业或可重新运作,可能增加环境负荷,但将持续严格管控各类污染,减缓政策松绑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1050427

tags:花莲   重罚   胜诉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