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8 07:50:17  评论(/)

中新网4月27日电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今日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答记者问时表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记者问,对个别安排学生以顶岗实习名义到专业完全不对口的岗位上去工作,此次《规定》是怎么解决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从根本上讲,依然是教学的一部分,安排好实习,就是安排好教学。本次《规定》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实习”的概念。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并对这三类实习进行了具体界定。

二是突出实习的教学属*。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

三是从培养目标出发,明确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