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丘北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巡回法庭深入苗寨开展“双语”审判,成功调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
原告熊某林、熊某云系亲兄弟,与被告熊某华系堂兄弟关系,三家人共用一条过道通行。2015年底,熊某华对自家房屋进行翻修,施工过程中浇注的水泥柱和支砌的围墙占用了部分路面,影响了两原告的通行。原告熊某林、熊某云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被告熊某华拆除占用道路路面的水泥柱和围墙。
由于通行道路受阻,两原告的日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经村委会组织调解也无果。为解决群众燃眉之急,防止矛盾激化,真正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亲临现场勘查后,决定急事急办,组成“阳光司法”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快审快结。
巡回审理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道路通行权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争吵不断,合议庭成员沉着冷静,有效控制了局面,保证了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中的苗族法官杨林发充分发挥“双语”优势,耐心为当事人讲道理、释法律、辩是非,并在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杨法官用苗族话语重心长地讲道:“我们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依靠团结才走到了今天。你们双方都是兄弟,又是邻居,祖祖辈辈没有吵过架,今天却为了一点通道闹不团结,以后让老辈和小辈怎么相处?有了纠纷不要对着干,双方都把心放宽一点,互谅互让才能解决问题嘛。”一席话说得双方面红耳赤,连连点头称是。杨法官见状,又趁热打铁地做起了被告的思想工作:“现在党的政策好,农民增收致富,你盖起了新房,你兄弟买了车,大家都过上了好日子。但是,你的好日子不能影响别人的好日子。你占的通道就在拐弯处,现在他们的车不好进,等将来你自己买了车,不也一样不方便吗?所以说,考虑问题要看长远,今天你把路腾宽点,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是不是这个道理?”听了这些话,双方当事人都表示赞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拆除占用道路的部分建筑物,原告主动承担了诉讼费。杨法官又拉着卷尺比划测量,将应该拆除的部分标记出来,被告熊某华表示第二天就开始动工拆除。于是,一场堂兄弟之间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就这样消弭于无形。
2016年以来,丘北法院强化便民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意识,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巡回审判力度,发挥“双语”审判优势,将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该院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1-4月,全院共开展巡回审判83件,其中“双语”审判14件,案件调解率达50%以上,“双语”审判已成为该院诉讼服务“招牌动作”。
(作者单位:丘北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