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在网络上也买得到酒,行政院今(28)日通过“烟酒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同意以电子购物形式销售酒类商品,尽管对贩卖业者、交货业者、取货者,仍订出严格限制,但儿童及家长团体则认为配套不足。
依照修正草案的规定,透过网络卖酒的业者,必须办理登记并接受审查,且若须变更登记、废止登记时,皆要经过同样程序;对于交货业者则必须在连锁便利商店合作,且交货者要检视取货者身份证,年龄须达18岁以上,同时上网订购时,限制只能刷信用卡付款。
行政院表示,这项政策是配合网络科技的发展,初期先小范围开放,再根据管制措施执行情形检讨评估后,逐步研议调整开放范围,而对买酒民众的身份认证,必要时会透过大数据对行为与资料分析,让规范比实体更完整。同时,规定付款一定要使用信用卡,也算是一种管制,因为未满18岁的青少年,大多没有信用卡。
另外,对于开放网络卖酒可能造成的违法情形,财政部订出罚则加重措施,其中对于贩卖业者最重废止登记,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交货业者也是1年内不得交货。
不过,此项政策公布后,引发外界多方争论,儿童及家长团体认为,现在实体通路都无法管理到完全让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买酒,开放网络只会更难防范。虽然限制只能刷卡付款,但部分青少年持有父母的附卡,甚至拿父母的信用卡支付,根本不能算是一种管制。
连锁便利商店业者则强调,被赋予担任交货者的角*,希望法规明定取货者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否则店员若无权要求,实际把关工作困难度相当高。
注意:未成年请勿饮酒,喝酒不开车,饮酒过量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