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二塘派出所突击了辖区内一家名为“青清旅社”的小旅馆,在该旅馆308房间里,民警当场抓获了一对正在从事卖***娼行为的“野鸳鸯”。据被捕双方供述,两人已经多次完成过“*交易”,且每次都没有做必要的防护措施。
据悉,“失足女”蓝某1990年出生,今年只有26岁,祖籍柳州。两年前,她刚和丈夫结婚,就一起住在临桂。结婚后,丈夫就常年出外打工,夫妻俩聚少离多。
据蓝某说,2015年初,一位朋友告诉她,可以到临桂一带卖*,一方面解解闷,另一方面也可以赚些小钱。
之后,蓝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青清旅社”的老板,并租用旅馆308房间从事卖*活动。她说,只要接客她就支付给旅馆老板60元钱,没有就支付30元钱。
蓝某交代,上周三那天上午,她在“青清旅社”楼下揽客,这时**客蒋某就主动找上了她,双方商定了**资50元后,就来到旅馆308房间完成了“*交易”。而就在这时,临桂二塘民警破门而入将两人抓获。
也是让人醉了。居然还能如此疯狂,一边解闷一边出卖**得到**,如此女子到底是有多荡妇?这年头,为了赚钱总有些人会赌上自己的身体,不得不让人感到深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