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家有女坐陪的小吃店,老板娘和3名女服务生被控利用邱姓男子智能薄弱,虚报消费金额,并陪同他到ATM提款付帐,涉犯欺诈取财罪。基隆地检署日前侦结,以邱未提出具体证据,且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处分不起诉。
警方调查,去年7月23日凌晨,邱姓男子至龙安街一家小吃店消费,负责人许姓女子,与员工林姓、张姓和许姓女子,欺负邱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消费金额4000元,谎称8万元,陪同去领钱付帐,同日下午邱又来消费,许女等人又佯称包场,需以现金支付10万元。
邱提供邮局的提款卡,交由林女和张女至邮局提款机提领10万元支付。警方依欺诈取财罪嫌将4人移送地检署侦办。
许女等4人在检方侦讯时均否认欺诈犯行。林女表示,邱说身上没钱要去领,才会陪邱一起去领钱。
张女供称,邱说要包店,也答应给小费,才把提款卡交给她去领款。许女则称,邱续了很多摊,也给小费,她陪同邱领钱,但不清楚领多少钱。
邱则说记不得消费情形,也未提具体证据说明交给4人的金额及原因,加上双方已就消费纠纷达成和解,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