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庄区曾姓女子不满警方巡逻签到时,配戴的无线电呼叫声、警用摩托车引擎声吵到睡眠,3次取走巡逻箱,遭依窃盗罪嫌送办。检方认为,曾妇无偷窃犯意,不起诉。
新北市杨姓市议Y的家人住在公寓3楼,2年前向警方申请在新庄区一幢公寓的1楼增设巡逻箱,警方勘查后,认为该社区没有管委会及保全,考量治安需求才设置巡逻箱,每隔2小时巡逻签到。
不过,住在1楼的曾妇认为,警员签到时,无线电呼叫声、摩托车引擎声很吵,尤其深夜每隔2小时就被吵醒一次,她还曾为了是否装设巡逻箱,和市议Y的丈夫发生口角。
曾妇多次向新北市府、市议会陈情反映,但也有邻居赞成设巡逻箱,因此,警方并未撤除巡逻箱。曾妇在今年1月将巡逻箱带回家藏放,连续3次,派出所警方根据监视器录影画面发现曾妇带回巡逻箱,依窃盗罪嫌等移送。
曾妇坦承取走3个巡逻箱,但表示是受不了警员巡逻签到时的噪音,加上四处陈情无效,才出此下策,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检方侦查发现,曾妇曾向市议会陈情,也曾因巡逻箱和杨姓市议Y的丈夫起口角并提告,可见的确不堪其扰才拿走巡逻箱,目的是不让警员签到,并非偷窃。
检方认为,巡逻箱是供警方巡逻签到用的静态设备,不算公务员职务掌管之物,因此不起诉曾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