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14年 死刑犯郑*泽杀警案裁定再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2 23:14:23  评论(/)

郑*泽被控杀警遭判死刑羁押14年,台中高分院今天下午做出裁定,就郑*泽被诉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及杀人等罪部分,开始再审,并停止刑罚之执行。

郑*泽于民国91年1月5日跟罗武雄等多名朋友到台中丰原的酒店唱歌,罗武雄因包厢跟小姐等问题,在包厢内开枪,警察抵达后发生枪战,罗武雄跟一名苏姓警察在枪战中双双中弹死亡,受伤的郑*泽被认定是杀警凶嫌,并于95年被判处死刑定谳。

5年前,冤狱平反协会将郑案列为头号抢救对象,多次帮他声请再审、非常上诉,但都遭驳回。

今年3月18日,台中高分检以死者中弹的位置与郑在包厢的位置不符等五大新事证,创下司法史上检察体系为死刑确定判决声请再审的首例;而郑*泽案义务律师团随即声请再审,台中高分院同意并案审理,也创下检辩双方共同为死囚利益声请再审的首例。

4月12日,台中高分院提讯郑*泽厘清有无再审必要,郑*泽当庭表示,“未持枪杀警,自白是因警方刑求”,并“请求检察官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30条,在再审前能放我”。法官也传唤苏姓警员家属出庭,但家属未现身。

死刑犯郑*泽也写信给检察总长,信中说如果他没有杀警应判他无罪,也卑微请求检方再审裁定前命令停止执行,立即释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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