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报道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说明,我国自95年起公告禁止使用乙型受体素,为有效防范畜禽业者违法使用乙型受体素,保障国人食肉卫生安全,并持续执行各项抽验监测措施;自101年至105年4月22日止于畜牧场及肉品市场猪只抽验56,037件,不合格10件,合格率为99.99%,不合格案件皆已由该辖县市政府依法裁罚。防检局将持续推动各项畜禽业者用药辅导及监测工作,期确保猪肉卫生安全及产业永续经营。
持续推动并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猪只上市安全无虞
防检局每年成立专案计划,请直辖市、县政府及稽查人员前往养猪场抽验在养猪只血液与毛发及前往肉品市场抽验猪毛,检验其中乙型受体素之残留情形。对于抽验发现违规使用者,均公布于防检局网站。另针对历年抽验不合格之畜牧场,防检局已列为加强检验、监测名单。
重申业者不得使用乙型受体素,切勿以身试法
防检局重申,养猪业者不得使用乙型受体素,经查获违规用药者,除依法处以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款外,并对其场内猪只实施移动管制,期间拟上市猪只均须经逐批抽验合格后始同意其上市。如为1年内再犯者,得处新台币50万元至250万元罚款,请养猪业者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