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假装罹癌,诱使郑姓男子与他坠入情网,交往不久,李用表妹的名义在脸书发布自己的死讯,向郑诈骗奠仪及陪葬品,另传真假的死亡证明书给郑,台北地院审理,昨天依欺诈、伪造文书罪判决李应执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事实上,近50岁的李用感情诈财不止一桩,检方指控他多次利用与男子交往,趁机持对方的信用卡去盗刷,犯罪金额更多,依欺诈、窃盗、伪造文书罪起诉他,法院另案审理。
判决指出,2013年6月,李热烈追求郑姓被害人,向郑表示罹患癌症博取同情,二人开始交往,3个月后,李用表妹的名义在脸书上传送简讯给郑,表示他已于2013年9月9日病逝于台北荣总,盼郑在告别式上送花及购买项链陪葬。
郑顾及两人感情,将2千元奠仪及价值1万6千多元的项链、银饰置于李家信箱,请李的表妹代为收受,之后郑却从朋友处辗转知李仍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