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赴台非法工作 若事实成立鹿晗将被判刑入狱[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3 10:50:03  评论(/)

出国旅行游玩需持有出入证件及必备的相关证明,这是必须的!这点每个人都了解认识。但往往也有人会犯如此低级错误,而且还是当红明星。近日,鹿晗赴台湾录制浙江卫视综艺节目《我去上学啦》,展开6天5夜拍摄行程,但却意外被曝未持“赴台工作证”,仅仅持有“自由行观光签证”,违反台湾《就业服务法》,引发广泛关注。

鹿晗赴台非法工作,这到底是太粗心大意还是想蒙天过海呢?5月2日,有台湾媒体报道称,鹿晗因持旅行签证在台录制真人秀,触犯了台湾《就业服务法》,将被台湾“移民署”约谈。按照法律规定,若违法事实成立,鹿晗或最重被判处五年禁止入台。对此,腾讯娱乐记者尝试联系鹿晗工作室方面,但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其回应。

对此,台湾“移民署”表示,会先确认鹿晗来台参加的活动*质,并找他前来约谈,若确定违规后,将会撤销他的入台许可证,并强制出境或者限令10日内出境,最重也可判5年内不得入境台湾。但又有消息透露,“移民署”并不会影响鹿晗的此次录影,而将选择事后约谈鹿晗及其经纪公司。

据报道,当日鹿晗步出华冈艺校,现场除了粉丝和媒体之外,聚集许多工作人员,却没有任何人能做出回应。而节目方则表示,目前还在了解状况。对此,腾讯娱乐也尝试联系鹿晗工作室方面,但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其回应。

据悉,此前也有数例明星持自由行签证赴台,却被判定违法工作的案例,例如:巫启贤在1996年到台南pub演唱,因无工作证违反《就业服务法》遭警逮捕,判处禁入台5年,李心洁也因1999年触法,遭限制入境1年后再入台发片。

tags:判刑   入狱   事实   成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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