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空污 环保署拟设专职人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3 11:30:07  评论(/)

环保署预告订定“空气污染防制专责单位或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草案,以规范空气污染防制专责单位或人员应尽的责任。

台湾近年来空污严重,为了可以改善空气品质,保障民众健康,环保署日前依据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3条,预告订定“空气污染防制专责单位或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草案。

环保署表示,希望可以透过这项办法,达到强化管理空气污染防制专责人员的设置及功能,重点主要在于规范公私场所设置专责单位或人员的等级与人数、专责人员专职、业务责任,及因故无法执行业务、异动或离职的代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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