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半张姓男童去年5月在基隆市深澳坑路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驶而过的轿车撞击,头颅破裂,当场死亡。开车肇事的柯姓男子和带男童过马路的黄女经基隆地检署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法院判处柯有期徒刑8个月,可上诉;黄女部分仍在法院审理。
检警调查,黄姓女子去年5月借住张姓男子家中,顺便帮忙照顾张的3名小孩,5月30日晚上,她带3个小孩一起到深澳坑路超商买东西,手里抱着8个月大娃娃,2岁半男童坐娃娃车,由11岁哥哥推着,到超商买东西后要回家,男童不坐娃娃车,一起走过马路。
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影像,深澳坑路**通号志为闪黄灯,黄女抱小孩带2个男童在超商门口等候过马路,为了让左侧来车先过,一度把走在前面的小男童拉回来,等左侧没来车时沿斑马线往前走。
走到路中央,右侧有来车,黄女和男童哥哥都停下脚步,未料男童继续往前走,下一秒即被疾驶而过的轿车撞上,拖行10多米,头颅破裂,当场死亡。
黄女应讯时供称,男童不喜欢给人牵着走,自己冲出去,才会发生车祸。开车的柯姓男子酒精值为零,他供称,开车载朋友要回新北市瑞芳,车速约4、50公里,当下没看到有人过马路,撞上男童才知道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