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曾以志工*质在台中地检署担任解剖助理的钟姓女子,从2年前开始,陆续向死者家属佯称须预收新台币2000元解剖费,今天遭法官依欺诈罪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58岁钟女为台中地检署进行解剖业务时长期配合的解剖助理,以志工*质在检察官及法医于相验后决定解剖时,从事解剖过程的场地准备、督促并协助死者家属及礼仪社搬运遗体、协助解剖后缝合冲洗等工作。
判决指出,钟女明知死者家属在检方进行解剖时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且检方于解剖讯问完毕后,会补助死者家属2000元供冰存、搬运等额外支出费用,钟女却向死者家属佯称需先付2000元解剖费押金,待解剖完毕检察官会退还。
事后,陆续有家属向检察官反映此事,经追查后发现,钟女自2年前开始陆续向12名死者家属收取所谓的“解剖费押金”。
钟女于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双方认罪协商,法官今天依欺诈罪判她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向公库支付3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