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垃圾问题越来越严重,碍于法令以及经费问题,地方政府往往只能处理近岸垃圾,对于海漂或海底垃圾则无能为力。为此,民进党立委杨曜提案修改“海洋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机关有清理海洋污染的义务。
许多国际游客喜爱台湾的海岸风光,但这片美丽的海洋却饱受垃圾侵扰,不只在近岸海滩不时清出大袋垃圾,外海海域也常见海漂垃圾跟海底垃圾。以离岛金门、马祖为例,更是受到来自大陆海飘而来的垃圾影响;澎湖内海也因为海域平静,海底沉积不少废弃垃圾,这些海洋垃圾情况越来越严重。
由于现行相关法令没有明定清除海底、海洋垃圾的执行机关,造成垃圾情况不断恶化,民进党立委杨曜因此提案修改“海洋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机关有清理海洋污染的义务。
海洋学者、环保署前署长邱文彦表示,地方政府虽然可以清理岸边垃圾,但对于海底垃圾,就算有经费,也因为没有船只及专业技术人员而无法清理,因此,他个人赞成杨曜提出的修法,并希望能进一步盘点适用法规。邱文彦说:‘(原音)地方政府执法范围已经到海域去了,且海洋污染防治法执法也落实到地方,但地方政府没有专业的人、船,所以这边将来要看执法能量够不够。’
邱文彦指出,就目前法令来说,海洋环境维护的权责机关较为零散,也没有整体做法,对海底垃圾根本无法可动。邱文彦说:‘(原音)过去像垦丁,是因为国家公园有很多人喜欢潜水,有些处长很积极就找民间团体合作、找潜水协会的人义务去清,清上来都是上百公斤的,我们在这部分是没有一套具体做法。环保署过去编列预算也是补助地方政府春、秋2季净滩,也是岸上,海底下是没有人动。’
邱文彦表示,海洋垃圾清理问题确实需要通盘讨论,尤其行政单位权责如何统合更是关键,他希望未来能有负责海洋事务的专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