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让不少同学感到痛心,现在又发生一起初三女生被男同学投毒事件,令人担忧。作为一个初三学生,彼此之间能有什么利害关系?同学有矛盾,也不过是鸡毛蒜皮之事。今天打架,明天也就和好了。那么,这个男同学为何投毒这么可恶呢?
5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历下公安上通报济南一初三学生疑似被同学投毒案件,确认系日常学习矛盾,某中学初三学生郑某被同班同学吴某在矿泉水瓶中放入0.5克硝酸铅。
在微博的留言下面,网友们充满了对投毒学生的愤恨,并再次质疑我国的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照顾。对此,小编查到一个组数据:在美国90%以上中小学校开展了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或常设专门机构、专业人员担当此任;而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协会的结论,每1000名学生需要配备1名学校心理学家。
其实,外国之所以比较少发生同学投毒的事件,与心理教育较强有关。无疑,这个初三女生被男同学投毒,与男同学心理教育缺失有关。
如果我们的教育没有做到这些,我们就不该把投毒的孩子一棍子打死,因为这不公平。社会尤其是教育者应该追问,我们为孩子的心理健康,到底做过什么?